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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情况公开

来源:巴中市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22    点击数:loading...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2018年10月至12月,市委5个巡察组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13个单位进行了常规巡察。统筹运用市区县联动、提级巡察、交叉巡察方式,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市委书记专题会全面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对所发现的问题、问题线索的处置提出了明确意见。市委常委会对巡察整改和巡察成果运用提出了明确要求。近期,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全面反馈了巡察情况。

一、常规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积极履职尽责,在“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中扎实工作,成效显著。总的态势是,政治生态不断向好,各项事业不断发展;“存量”问题大幅减少,“增量”问题得到遏制。绝大多数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敢于担当,求实创新,严于律己,体现出了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精神风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党组集体领导作用发挥不好,存在“一言堂”现象。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没有完全到位。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没有完全到位。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够好,党组议事规则不明,与行政事权边界不清。“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责任履行不好。

市政务管理服务办公室: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不够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担当精神不足,对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监管存在缺失缺位现象。对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监督乏力。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

市文广新局: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没有完全到位,对部分文化领域重大项目推进不力;加强对文化执法的领导力度不够,文化惠民助推脱贫攻坚成效不够显著。党的建设抓而不紧,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足,对直属单位监管存在宽松软。

市供销社: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推进供销社改革和发展力度不足;对市委要求和强调的建设基层购销平台和现代购销服务体系等重点工作落实没有完全到位。班子队伍建设抓得不严。有的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不足。

市国土资源局: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处理违法占地突出问题、统筹推进不动产登记改革等有差距。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够落实。存在以信任代替监督现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分管领导存在重业务、轻监管问题。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有的制度刚性执行不力。

市土地储备中心: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对有的重点建设项目担当不够、推进不力。从严管党治党履职尽责不够到位,廉政风险防控存在缺位。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有的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乏力。依法办事、规矩意识存在差距。

市国资委:党委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不够有力。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抓而不紧,压力传导不够,督促指导不到位。面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担当精神不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

市创业再就业贷款担保有限公司: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重视不足。主动助力、精准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够。“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落实。党的组织建设薄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

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总揽全局能力不足。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存在缺失,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党的组织建设较为薄弱。工程建设监管不力,国有资产管理不严,“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

市水务建设有限公司: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到位,存在盲目决策、随意决策。项目建设管理薄弱,存在廉洁风险。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班子队伍建设不够有力,好人主义较为突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

市粮油总公司:党的建设较为薄弱,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好,组织生活存在“福利化、娱乐化”现象。管党治党宽松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不健全。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

市军粮供应站: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格。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脱贫帮扶工作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

二、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共巡察12个市级脱贫攻坚重点部门,提级巡察10个乡镇;统筹巴州区、恩阳区、平昌县委各安排1个巡察组分别交叉巡察2个乡镇,指导未摘帽的三个县同步专项巡察县级脱贫攻坚重点部门和至少5个乡镇。

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被巡察部门、乡镇党员干部韧性发力,担当责任,全力奋战,成效显著,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夯实了基础。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市、区县脱贫攻坚重点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少数部门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性、艰巨性认识不到位,把脱贫攻坚等同于一般性业务工作;有的结合行业和部门职能主动研究谋划、推动落实、跟踪问效不够。

在履行专项牵头职责方面。有的部门统筹协调不够,配合落实有差距;有的协作意识不够强,合力效应发挥不够好。

在履行职能监管责任方面。有的专项整治不够有力,重安排部署,轻督促落实;有的对牵头领域的问题监管不到位,监管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没有完全杜绝。

(二)乡镇(街道)存在的主要问题

党委(党工委)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少数地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不深不透,个别地方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有的统筹谋划不够有力,有的重安排部署、轻落实落细。

纪委(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方面。有的对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认识不够到位;精准监督不够,监督方式方法较为简单;有的对“微腐败”查处韧劲不足,结合实际开展警示教育不够。

在贯彻执行、细化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方面。少数地方对脱贫攻坚政策理解不够深、把握不够准;有的扶贫项目重建轻管;个别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规划不够科学。

在扶贫领域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方面。有的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两个责任”履职没有完全到位;有的存在“好人主义”,追责问责不到位。

在抓党建促脱贫方面。个别地方没有将党建工作与脱贫攻坚一体谋划、一体推进,有的贫困村党组织薄弱;少数基层党员干部担当精神不足,遇到困难绕道走;少数结对帮扶流于形式、送钱送物“慰问式帮扶”现象仍然存在。

三、市委对巡察整改的主要要求

市委高度重视巡察监督,对落实巡察整改提出了严格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要落实整改责任。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敢于担当、主动担当,严格履职尽责,确保整改到底见底。对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的,依规追究纪律责任。对机构改革涉改单位,按“问题随着职能走、责任随着问题走”原则,由职能划入单位负责整改。三是要坚持举一反三。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既彻底整改问题,又注重举一反三、系统治理、建章立制。四是要广泛接受监督。整改情况要按规定在党内外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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