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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获批

来源:巴中市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09    点击数:loading...

11月3日,省政府下发《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原则同意包括巴中市在内的21个市(州)制定并经自然资源厅审核的征收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巴中市房屋重置价补偿标准最高1180元/平方米、最低220元/平方米。

在青苗补偿标准方面,按照市政府目前公布实施的年产值标准,大春1300元/亩/年、小春1200元/亩/年进行补偿。

在房屋重置价补偿方面,分为框架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穿斗)结构、土木结构和简易结构等项目,其中框架结构补偿标准最高1180元/平方米、最低116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最高900元/平方米、最低880元/平方米,砖木(穿斗)结构最高720元/平方米、最低700元/平方米,土木结构最高650元/平方米、最低630元/平方米,简易结构最高230元/平方米、最低220元/平方米。

在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方面,围墙按150元、300元/立方米两个标准补偿,院坝按65元、130元和170元/立方米三个标准补偿,堡坎按300元、350元和220元/立方米三个标准补偿,水缸按200元/口,地窖按300元/口补偿,粪池按85元、180元/立方米两个标准补偿,水池按180元、200元/立方米两个标准补偿,水井按500元、1600元和1900元/口三个标准补偿,灶台按300元、400元、500元/个三个标准补偿,坟墓按1500、3000、4000元/座补偿,沼气池按2000元/口补偿,鱼池按50元、20元/立方米补偿,粮仓按200元/立方米,沟渠按50元、15元/米补偿,围墙大门按600元、400元/道补偿,花棚、蔬菜大棚、蘑菇棚等按16元、20元、5元/平方米补偿,彩钢房按350元/平方米补偿。

对零星林木补偿,则根据它的生长期、挂果时长、树径大小等进行综合认定,最高每株可达到333元、最低每株为5元。对成笼的竹林,25株以上的每笼190元,10至25根的110元,10根以下的每笼70元。对成片林木补偿,以亩为单位,最高每亩可补偿21000元、最低为800元。比如处在盛果期、胸径在10厘米以上的板栗、核桃等坚果类,每亩的补偿标准为21000元;胸径1厘米以下的幼苗,每亩只补偿800元。

根据《批复》,在征地补偿安置中,必须坚持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原则,同时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时调整不适应的补偿标准并按程序报批。规定标准以外的补偿项目,应参照规定标准中相近情况补偿,不能参照的,按市场价格给予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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