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对“巴中秦鼎实业有限公司代理记账项目”进行了磋商,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3天,截止2021年10月22日,公示期间,其他投标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公示单位书面举报。举报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时生效。
采 购 人:巴中秦鼎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27-5251035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