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巴中市张家河生态修复(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巴中市张家河湿地公园)三标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公开询价,兹请符合本次询价要求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巴中市张家河生态修复(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巴中市张家河湿地公园项目)三标段;
2.项目规模:施工合同金额1.56亿元(实际金额以施工单位送审结算金额为准);
3.服务内容:竣工结算审核。
二、服务要求
1.审核方式:在甲方提供的办公场所进行审核,询价人对审核人员进行考勤,人员缺席按500元/人/天扣减服务费;
2.拟派遣参与该项目审核人员不少于4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其他人员需要具备从业资格。(需提供人员执业资格证明材料)。拟派遣人员与实际派遣人员必须一致,如有人员更换需经询价人书面同意,否则视为放弃该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并赔偿询价人人民币3万元(需提供承诺函);
3.符合《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中价协〔2002〕第015号)、《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规程》(中价协〔2002〕第016号)、《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10)》、《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等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法规制度要求;
4.类似业绩证明至少2个,提供报价人2021年6月至今竣工结算审计类正在实施的或已完成的业绩合同。
三、最高限价
参照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相关规定,巴中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付的基本审核费和效益审核费最高限价10万元整(人民币),由施工单位支付的效益审计费最高限价按审减金额5%计取(具体以施工单位提供的承诺函为准);
四、工作时限
自审计资料交接日开始起60日内,延后出具审核报告扣减服务费500元/天。
五、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咨询经营服务范围资格的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价;
2.报价时间:2024年7月25日上午10:00;
3.报价地点:巴中市经开区贞女街51号“一基地三中心”B2栋巴中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七、报价资料及评选方法
1.报价资料: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参审人员情况表及相关证明资料、本公告第二条第五条资格证明材料及报价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报价人提供的报价资料均需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报价人公章。
2.报价表获取方式:通过资格审查后,现场领取统一格式的报价表现场填写。
3.评选方法:低价中选,当最低报价并列时,询价人随机抽取一名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为中选人。
八、本询价公告在《巴中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bzqdsy.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询价人:巴中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巴中市经开区贞女街51号“一基地三中心”B2栋巴中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联 系 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827-5251035